1、积分有效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有效期积分将重新进行累积,原有积分失效。 2、奖品兑换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愈期未兑换者,视为自动放弃。 3、会员可以在前台、餐厅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或电话进行申请,由工作人员协助填写并传真至客人处,由客人签字认可回传。 4、由工作人员将表格转至会员卡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积分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客服人员进行积分兑换,15天内通知会员领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