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人一旦兑换某项奖品,相应积分将被自动扣除。
2、礼品一经确认并发出,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3、由于客人提供的邮寄地址等客户信息错误导致所兑换的奖品未能正确送达,宾馆概不负责。
4、兑换的奖品自发放之日起,应在指定期限内使用,过期自动作废。
5、宾馆特别促销期间,如出现低于会员价格的,会员将自动享受促销价格,除特别说明外,均可累计积分。
6、服务费不可兑换积分,团体预订只享受会员价,不享受积分。
7、消费积分只能一次性刷入一张卡中,不能重复累计或转换。
8、未经事先通知而自行取消预订时,将扣除持卡人积分100分。
9、如遗失会员卡,须申请补卡,并交付工本费10元。期间,因会员卡丢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会员本人承担。
10、条款的任何更改将在北展宾馆www.beizhanhotel.com 网站中公布,会员各项优惠条款及兑换规则以网站信息为依据,敬请留意。
11、以上信息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